1)第四十章_遥远的救世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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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窗外下着蒙蒙细雨,林雨峰独自一人久久地站在办公室窗口从9楼的高处向雾蒙蒙的天空凝望,他不是在看什么,而是在想什么。办公室里寂静无声,只有墙上的电子表发出的轻微响声,电子表的指针离开8点30分的位置,向8点35分靠近。

  今天是法院指定本案诉讼双方交换证据的日期,法院在3天前就把通知下到了乐圣公司北京音响店,定于1998年7月13日上午8点30分在法院第四审判庭交换证据,赵青和蒋律师已于昨天晚上抵达北京。尽管林雨峰对诉讼有信心,但信心毕竟不是结果,他心里还是隐隐萌动着一种无以名状的不安。

  格律诗公司没有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诉答辩状,放弃了一次答辩权利。自从叶晓明来深圳求和之后,叶晓明和冯世杰就再也没有在格律诗音响店出现过。这些说明什么呢?是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打这场官司,还是格律诗公司内部出了问题?林雨峰在想:对方能拿出什么证据呢?如果像放弃答辩一样放弃举证,那就意味着乐圣公司不战而胜,但是,格律诗公司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呢?

  他从8点30分开始等赵青的电话,如果格律诗公司放弃举证,那就成了乐圣公司单方面举证,时间不会太长,赵青的电话可能很快就会打过来。如果赵青在半个小时之内没有电话打过来,这个时间可能说明格律诗公司参加了举证,证据交换正在进行。

  林雨峰时而在窗户旁伫立,时而坐到沙发上,时而又在房间里踱步,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过去了。当时间过了9点,他的思路全部集中在对方可能举出什么证据的问题上,这个时间使他确信,格律诗公司举证了。他被一种矛盾的心理困惑着,他实在想不出格律诗公司能举出什么有力的证据,而他的自信却又实实在在经受着没有理由的冲击。

  9点27分,寂静的屋子里响起了清脆的电话铃声。林雨峰急忙走到办公桌前看来电显示号码,正是赵青的电话。他心里紧张了一下,但还是等到电话铃响到第三声的时候才从容拿起电话,同样以从容的语气说:“赵青吗?我是雨峰。”

  电话里夹杂着大街嘈杂的声音,显然打电话的位置已经不在法院的房间里。赵青斟酌着词语说:“雨峰,情况……不太好。对方的证据很充分,格律诗实际上是个扶贫公司,完全是贫困村的农户式生产,一句话,在不是人呆的地方干不是人干的活儿,跟老电影里的资本家一样,根本不是工业生产的成本概念,幕后策划是丁元英。现在志伟送我们去机场,能赶11点35分的班机,详细情况电话里说不清楚,下午见了面再谈。证据里有录像资料,你让方秘书准备一下VCD播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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